曾被非法劳教、判刑 孙利再被枉判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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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孙利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在路北区法院被非法庭审,被枉判九年。目前,孙利已提起上诉,要求无罪释放。

孙利,男,原唐山钢铁公司职工。在修炼法轮功以前,他的鼻子是歪的,在一次听法轮功学员跟他讲真相时,动了念,想做好人,想修炼。修炼大法后,他的鼻子不知不觉正了过来,他身心健康,并把法轮功的美好传递给身边的有缘人,希望更多的人受益。

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河北唐山市东窑派出所警察在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家,绑架了孙利。孙利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

次日,三个警察,一个穿警服,两个穿便装,去河北唐山市龙东社区韩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没出示任何证件。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上午,东窑派出所两个年轻警察再次去东窑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家,拿几张照片,让老年法轮功学员指认谁是孙利。

孙利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时,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逼迫他签所谓“认罪、认罚书”,孙利拒绝。孙利被路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公诉人是田丽丽(电话:0315-2061262)。

现得知,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孙利在路北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并被枉判九年刑期。孙利仍被非法关押本市第一看守所。

曾遭非法劳教、判刑

二零一零年因传播真相,孙利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孙利在玉田县大安镇集市上讲述法轮功的真相时,遭人恶告,被大安镇派出所及玉田县国保警察绑架。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孙利遭玉田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两个月,并被唐山钢铁公司非法开除,失去工作。当时法院为孙利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也说“我的当事人对社会的危害性几乎为零”。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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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科:0315-372409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唐山市路北区法院
院长李艳明:13803159525、18103257555
副院长李书生:13832868199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丹宁:18831557777
刑一庭庭长赵晓明:13733339199
刑二庭庭长钱玉铭:133155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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